禁运品明细

禁运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:

  1. 易燃物品:包括火柴、打火机、油漆、清漆、酒精、香水等易燃物品。

  2. 爆炸物品:包括炸药、烟火、信号弹等。

  3. 腐蚀性物品:包括酸、碱、电池酸液等。

  4. 毒物和有害物质:包括有毒化学品、毒药、农药等。

  5. 生物制品:包括活体动植物、动植物标本、病原体、血液等。

  6. 管制药物:包括需要处方的药物,或者受到国际毒品管制的药物。

  7. 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,如鸦片、吗啡、可卡因(高根)等。

  8. 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,如军火武器、本国或外国货币等。

  9. 容易腐烂的物品、各种活的动物(如鲜鱼、鲜肉等)。

  10. 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,如尸骨(包括已焚化的尸骨)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。

  11. 反动报刊、书籍、窗口或者淫秽物品等。

  12. 各类易腐蚀性物品,如火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农药、双氧水、危险学品等。

  13. 对于带电(含电池)的商品,如电器设备可能含有电池;电动器械如割草机、高尔夫车、轮椅等,可能含有电池。

  14. 带磁性的商品,如扬声器、麦克风、音箱、耳机、马达、电机等。

  15. 粉末、膏状与液体、气体等。

  16. 化妆品、食品、药品、饮品(茶叶、白酒等)、情趣用品等。
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禁运品类别请以我国以及国际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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